协助共用快讯 第六期 (1)
协助共用快讯 第六期
科学仪器基础性研究专项资金
科学仪器是人们认识世界的工具,在科学研究中起着重要作用,科研工作的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探测方法和探测工具。科学仪器水平直接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科学技术水平。发展科学仪器对于我国的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科学仪器基础性研究是科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仪器创新研制的基础工作。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科学仪器的基础性研究纳入其资助范围,在《项目指南》中一些相关学科的主要资助范围和鼓励研究领域己列入有关内容。据初步统计,面上项目中有约60项不同程度地涉及科学仪器的基础性研究,“七五”、“八五”期间有一些重点、重大项目也涉及科学仪器的基础研究。为了加强对科学仪器基础性研究资助工作的统筹规划和资助力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决定从1998年起将科学仪器基础性研究列入专门领域予以支持。科技部在《关于“九五”期间科学仪器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根据我国目前的技术优势,确定科学仪器基础性研究鼓励下列研究领域:
1.新型智能仪器基础的研究。包括分析仪器专家系统基础理论,仪器分离、分析理论的研究。
2.新型传感器及基础器件研究。包括各种生物、电化学、光纤和其它高灵敏传感器以及新型基础器件理论和技术的研究。
3.新型联用仪器研究。包括激光诱导技术、等离子体诱导技术及各种分离和监定技术联用研究。
4.成象技术和光学系统设计基础研究。包括各类多维成象技术的基础研究以及电子、离子光学系统设计理论的研究。
5.各种新型分离技术的基础研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各相关学科根据上述意见,结合本学科特点,确定支持科学仪器基础性研究的范围和领域,具体内容散见于各科学部的指南中。
科学仪器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建立科学仪器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我国科学仪器发展全程部署中的重要一环,也是改革科学仪器研制经费管理的一项新的举措,目的在于,束持科学仪器新原理、新技术的研究,鼓励科学仪器的开发创新,增强我国科学仪器的技术储备和发展后劲、培养高水平的科学仪器研究人才,推动我国科学仪器的发展。为了用好基金,提高基金的效益、使用水平和透明度,特制定本办法。
(-)基金来源
基金可以有以下来源:
1.政府科研经费拨款;
2.社会赞助;
3. 其他。
(二)使用范围
基金的使用范围是:
1.科学仪器新原理、新技术的应用研究;
2.科学仪器的开发创新;
3.科学仪器关键零部件研制;
4.科学仪器新的应用软件开发研究。
(三)申请程序
1.凡符合基金使用范围的项目, 申请人均可向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提出使用基金的申请。
2.申请基金,须由申请人于每年九月底前,填报《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科学仪器发展基金申请书》。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基金委员会组织对申请基金项目从下述方面进行评议:
(1)技术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2)项目可能的社会经济效益;
(3) 申请人的技术力量和研究条件:
(4)申请人资信情况。
凡评审通过并经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批准的项目,中国分析测试协会即与申请人签订基金执行合同书;并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拨付经费。
(四)基金管理
1.基金由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管理,单独建帐,专项使用。中国分析测试协会设立基金委员会专项管理。
2. 基金只限于支付与项目直接有关的研究费用,包括材料费、加工费、测试费、计算费以及资料费、调研费等;不得用作其他开支。
3.基金采取无偿使用方式。基金资本金不作消耗性使用。
4. 基金的使用要定期进行检查。所有基金项目,每年须向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提交一份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按项目合同进行计划检查工作,对不能按进度计划完成的项目,将停拨基金。
5.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每年一季度,公布上一年基金的使用情况。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可根据实际情况修订本办法。
科学仪器发展基金实施细则
设立科学仪器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目的在于:支持科学仪器新原理、新技术的研究,鼓励科学仪器的开发创新,增强我国科学仪器的技术储备和发展后劲,培养一支高水平科学仪器研究开发队伍,推动我国科学仪器事业的发展。
一、基金资助项目范围
基金支持下列范围有良好应用前景的应用研究开发项目。
1.科学仪器新原理、新技术的应用研究;
2.科学仪器的开发创新;
3.科学仪器关键零部件研制;
4.科学仪器新应用软件的开发研究。
二、基金使用方式
1,基金为无偿使用,按每年审批通过的资助项目分配款额。
2,根据项目情况和基金强度,确定每个项目的资助款额,分年度拨款。
3. 项目基金只限于支持与项目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包括材料费、加工费、测试费,计算费及资料费、调研费等,不得用作工资、奖金等其他开支。
三、项目申报程序
1. 阅读实施细则。履行申报手续前,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实施细则》,了解申请、审批等有关程序和要求,检查本人提出申报的资助项目是否符合基金支持范围。
2.撰写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向中国分析测试协会基金委员会索取《科学仪器发展基金申请书》,按要求如实填写。
3.申报前审查,申报前,项目申请书应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查和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4.受理申报时间。每年7月1日--9月30日,申请人必须于截止日期前把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五份(其中一份为原件)寄至中国分析测试协会基金委员会。逾期不予受理。
5.申报限制,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两项及以上基金资助项目(不含作为非主要协作人项目)。申请人如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应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者予以推荐。
四、项目审批程序
1. 基金申请项目由中国分析测试协会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会)负责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2.评审内容:基金会对申报的基金资助项目进行下述内容评审。
(1) 技术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2) 项目未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 申请人的技术力量和研究条件;
(4) 申请人资信情况:
3.评审时间:项目评审工作在每年10~11月份内进行。
4.评审方式:在项目评审委员会审阅基金会资助项目书面材料基础上,进行初评和复评,最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5.项目报批:基金会将评审通过的资助项目报送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批准。
五、资助项目执行程序
1.批准项目发布:基金会于每年12月第一周内公布批准的资助项目名录,并向项目申请人寄发资助项目批准通知书。
2.签订基金执行合同;申请人自接到资助项目批准通知书之日起半个月内,须同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正式签订《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科学仪器发展基金执行合同书》。
3.基金拨付:
1)基金执行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周内,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按合同规定向申请人单位帐户拨付资助项目基金款。
2)项目资助基金余款将视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确定第二年度拨付与否。
3)项目资助基金的分期拨付年限为2年;基金结算年度为每年1月至下年度1月。
六,项目实施检查与违约处罚
1. 申请人每年须向基金会填交一份资助项目进展情况和经费使用表(年度进展报告)。项目结束,须提交一份项目总结报告(包括研究成果报告、鉴定或验收材料)。
申请人的项目报告,将作为今后基金申请的资信记录。
发表论文或对外提供研究成果时,应注明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科学仪器发展基金资助项目。
2.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定期检查资助项目实施情况。
3. 对项目申请人下列违约情况,执行下列处罚办法。
(1) 无正当理由,不能按进度计划完成项目,将停拨资助基金。
(2) 项目资助基金未按规定使用而挪作它用,追回基金,并停止申请人两年申请基金项目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