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分析测试协会章程 (1)
陕西省分析测试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陕西省分析测试协会(Shaanxi Association for Instrument Analysis)。
第二条 陕西省分析测试协会是经陕西省民政厅登记的。由全省分析测试及相关单位、个人和组织组成的专业性地方社会团体。协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开展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三条 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全省分析测试单位和组织及分析测试工作者,认真实施科教兴陕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我省分析测试科学技术的普及、提高和发展。积极参加全省大型仪器协作共用及维修服务,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作出贡献。
第四条 陕西省分析测试协会接受主管单位陕西省科技厅的业务指导,接受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陕西省分析测试协会设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路99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陕西省分析测试协会的业务范围:
1、 组织举办各种分析测试学术报告会、分析测试技术交流会和分析仪器展示会;
2、 组织会员单位交流管理和改革的经验;
3、 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组织各种经济与技术合作;
4、 支持和扶持中、小企业的分析测试工作;
5、 开展省际和国际交流和协作活动;
6、 编发简报,收集传递有关信息和资料;
7、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委托任务。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陕西省分析测试协会的会员种类是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陕西省分析测试协会的会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护陕西省分析测试协会的章程;
2、有加入陕西省分析测试协会的意愿;
3、在分析测试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4、 个人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
b、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c、连续从事分析测试专业工作时间五年以上的科技人员;
d、热心分析测试工作的党政管理干部及有关人士;
5、 从事分析测试技术的相关单位和组织,承认本会章程,可申请入会,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即可成为单位会员。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书;
2、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3、发会员证。
4、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协会内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5、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6、参加协会举办的有关活动的权利;
7、 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8、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9、 获得本会简报、参加会议及有关资料的权利。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 执行协会的决议;
2、维护协会合法权益;
3、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4、 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承办协会委托的工作;
5、 积极支持协会工作,提供稿件、资料和信息,搜集和反映有关分析测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团体会员单位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团体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三条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1、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2、选举和罢免理事;
3、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决定终止事宜;
5、讨论和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以及协会的重大事项;
6、审议和批准工作报告;
7、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长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陕西省科技厅和省民政厅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六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的职权。
第十七条 理事会的职权:
1、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3、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4、 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5、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6、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7、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8、领导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9、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10、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信形式召开。
第二十条 陕西省分析测试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三条 陕西省分析测试协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在分析测试协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3、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行事处罚;
6、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四条 陕西省分析测试协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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