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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省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2009-06-02 14:45:06  作者:省科技厅  来源:陕西省科技信息网  浏览次数:65  文字大小:【】【】【

关于开展陕西省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陕科条发〔2009〕56号

各有关委(厅、局),省属高校、科研院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和《2004-2010年陕西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实施意见》,进一步掌握我省科技基础条件资源状况,为国家、陕西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提供决策,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计〔2009〕151号),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自2009年5月起开展陕西省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以下简称“资源调查”)工作。
    科技基础条件资源是科技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之一,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开展资源调查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之一,对于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促进科技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合理配置具有重要的意义。鉴于资源调查工作的基础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按照“总体部署、分步实施、试点带动、长远发展”的原则,统筹规划,稳步有序地开展相关工作。经研究,决定先期以省内部分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为试点,以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研究实验基地和生物种质资源等为主要内容开展资源调查,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展调查范围和内容。资源调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省科技厅承担。
    资源调查将作为全省、全国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规划和政府科技基础条件资源建设的重要依据,请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协助与配合审查所属单位上报的数据,并按调查表所规定的指标含义和填报要求及时督促认真填报。现将本次资源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省属科研院所、省属大专院校(涉密部门、单位及相关信息除外)。
二、主要调查内容:
1.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单台(件、套)在20万元(原值)以上的基本信息及利用情况。
2.经各级政府部门批准或认定的研究实验基地及其相关基本信息。
3.植物、动物、微生物种质资源保存机构(设施)的基本信息和利用情况。
4.与上述3类重点资源相关的人员、财务情况。
三、调查数据时限:
    统计的各类信息的时间限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
四、调查方式:
    采用统一标准规范,统一信息系统(科技部开发的http://117.32.131.187 “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审核和数据汇交,按照科技厅的统一部署进度进行。
    各主管委(厅、局)负责提供本部门所属调查单位名册,依据该名册派发(资源调查系统试运行)用户名和资料,各单位熟悉系统操作。从6月1日开始,各单位进行数据采集和网上填报工作,7月15日前完成网上数据填报。请各主管委(厅、局)做好所属单位的数据审查工作,并督促其及时上报。
    该项工作以后将形成长效机制,每年对上一年度数据进行更新,统计时间均为12月31日。

联系单位: 陕西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通讯地址:西安市雁塔路南段99号
邮政编码:710054
联 系 人:张 昊 权沙莎
电 话:029-68895096 029-85510987(传真)
网 址:http://www.sndy.org
调查系统:http://117.32.131.187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shas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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